咨询热线:
+86-0319-8166858

《华夏张氏统谱》凡例
时间:2023-04-05 来源:统谱办 点击量:92021、本谱名称为《华夏张氏统谱》,分为《华夏张氏统谱·总谱》与《华夏张氏统谱·□□分谱》。本谱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,尊重历史谱记,实事求是地反映华夏张氏近五千年源流世系的发展、变化情况和重要人物事迹,力求全面、准确、完整、翔实、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统一、优质、权威,努力体现时代特征和张氏特色。
2、本谱采用志、记、述、图、表、传、录、注、照片等九种形式,以志为主,辅之以图、表和照片。采用语文体记述,夹叙夹议,叙议结合。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体相结合。
3、文字: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简化汉字和繁体字两种。简化汉字以国家颁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、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和《现代汉语字典》为依据;为便于海外张氏宗亲阅读,印制部分繁体字统谱。
4、时间表述:历史纪年以历代帝王年号括注公元纪年,再加天干地支和农历月日时。如:明正统三年(1438)戊午正月二十一日寅时,辛亥革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以民国纪年括注公元纪年,再加天干地支和农历月日时。如:民国元年(1912)壬子三月初六日申时;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以公元纪年月日加1—24时,如:1949年10月1日20时。
5、地名记述:历史地名及行政区划地名,使用与其历史时代相符的名称,另加注现名称或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、市、县(区)、镇(办)、村名称。
6、官阶职称:历代官职、科举以尊重历史为原则,采用与其历史时代相符的称谓,现代官职、职称、学位,采用现代称谓。
7、传统世系,是指《华夏张氏统谱·总谱》编纂前,各地流传较广、影响较大、认属后裔较多的远祖和上祖世系。编纂原则是:采用吊线图和世系谱记(文字记述)相结合的方式汇编,吊线图置于前,文字记述置于后;每大支系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世系,一字不改地照抄照转编纂成卷;选入传统世系卷的各地世系,均加注说明来源;按照横排世系、纵贯时间的方法,对各地老谱中与正史记叙不符,与先祖生活的朝代不符,与事物性质不符,与衍传规律不符,与历史地名不符,与当时官职不符,与方志典籍不符,与昭穆次序不符,与情理不符,与最老的谱序不符,与异地谱记不符的记述内容,本着尊重认属习惯,忠于老谱记述的原则,不作一字修正和更改,加注说明谱中记叙不符的理由和依据。
8、新编世系,是指谱以最早为断,祖以知者为断,知者叙之,不知者宁缺勿错的世系。编纂原则是,从已知之祖写起,采用吊线图和文字记叙相结合的方式,按照先昭后穆,根据所记载之祖的生活朝代,先开姓祖后开系祖,先长房后次房,再三房的顺序和由大及小,从上到小,从左到右的方法,以此类推,严格编写,做到图文对应。
9、人物:根据“生不立传”的原则,人物传、人物小传,按殁时先后,记载已故人物,在世人物列人物简介。历史名人、重大世系开基祖,副省军级以上、少将以上、科学家、资产超过亿元者和其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、在国外有影响者,全国劳动模范、一级战斗英雄等,撰写1000字左右的人物传或人物简介;方志名人、副厅师以上,博士生导师、资产超过6000万元者,在全省有重大影响,在全国有影响者,获省级以上奖励和二等功以上功臣、模范,撰写500字左右的人物小传或人物简介;历代副县团级以上、中校以上,副教授以上及其相应职务、职称、学位者,或资产超过1000万元者,在全地区有重大影响,在全省有影响者,获副地市级以上,军队副师级以上及相应级别以上撰写80字以下简介,记述其职务及省、市、县、乡籍贯。
《华夏张氏统谱》编委会办公室
2016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