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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华夏张氏统谱•总谱•古今人物卷》 编纂方案(草案)

时间:2023-04-05  来源:统谱办  点击量:3500

根据《华夏张氏统谱总谱》框架初步构想(编纂总方案),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;弘扬祖德,光大张氏,鼓舞当代,激励后人。将张氏古今精英人物汇集成册,为后人留下一部详实、可靠的史料。

二、编纂原则:坚持历史唯物主义,实事求是,忠于历史,尊重事实,去伪存真,客观公正,全面准确,不做评论。

三、参考资料:

1、国史;

2、各地方志

3、各地族谱;

4、民国以来的政府公报、文件、职官年表、名人录、人物传、词典、文史资料、历代古籍。

5、各分会、海内外宗亲推荐的资料;

6、宗外人士推荐的资料。

7、现代海内外出版社出版的相关书籍。

四、入选条件:

本卷为《华夏张氏统谱总谱》的分卷,分古代人物、近代人物、现代人物和海外人物四部分编排词目。其收词标准:

(一)古代人物(公元1911年前)

1、凡见于二十四史《列传》部分的人物全收

2、凡见于二十四史外的其他编年史、野史、笔记、方志、书籍中的人物,酌情收录。

(二)近代人物(191211日至1949101日)

收录县级及相应级别的各行各业人员等;具体条件参照《近代人物卷》入编条件补充。

(三)现代人物(1949101日以后)

1、党政军收录地师级及以上及其相应级别的人员等;

2、文化、科技界人物;副高、或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、在权威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并获国家、省部级奖者酌收,有突出贡献的文化艺术家,科技发明家、节目主持人、运动员等不受以上限制。

3、海内外企业家: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、私营企业主、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。

4、社会名流:省级以上劳模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战斗英雄、二等功以上者,海外国家和地区的议员、立法委员等。

5、宗内贤达;专区以上社会知名人士;为地方宗族事业捐款5万元以上者;

6、相应行政级别、职称、职别、影响、功绩、贡献的其他人物,海内外无论政治派别,参照上述各项标准收录。

(四)海外人物

凡各分谱中有符合上述条件,而资料在某些方面又不完善,酌情收录。

五、编撰文稿邮寄:各地宗团、海内外宗亲组织、各地宗亲向《华夏张氏统谱》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报的古代、近代、现代人物、海外人物文字资料入选人物推荐表、文稿,请寄“华夏张氏统谱编委办”,信封上注明“人物稿”。

编纂《华夏张氏统谱古今人物卷》的凡例另行制定。

六、工作分工:由张梁森,张厚秀负责收集资料,由张梁森,张厚秀负责统稿, 负责审稿。

七、编纂计划:

1、古代人物卷:由张梁森牵头主编;

2、近代人物卷:由张厚秀牵头主编(征求意见稿已印发)

3、现代人物卷:(物色中)

4、海外人物卷:(物色中)

第一阶段: 年前,《华夏张氏统谱总谱古今人物卷》编纂方案公告全世界各地宗亲和宗亲组织。

第二阶段: 年底前,各地宗亲组织、海内外宗亲组织、全世界各地宗亲向《华夏张氏统谱》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拟入选的人物资料。

第三阶段: 年前,由《统谱》编委会专家论证委员会审定,最后由《统谱》总编批准付印,出版发行。

八、本卷解释权属于《华夏张氏统谱》编纂委员会办公室。

《华夏张氏统谱》编委会办公室

20185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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